汕头市侨韵文化旅游商业带项目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及设计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020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华亿创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市侨韵文化旅游商业带项目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及设计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诚邀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参加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HY020014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侨韵文化旅游商业带项目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及设计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及设计施工图审查服务)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汕头市侨韵文化旅游商业带项目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及设计施工图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控制金额为人民币2,291,700.00元,采用响应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下浮率须≧20%,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价,最终结算价=财政预算审核的金额*(1-中标下浮率)。若本项目施工图审查费财政结算价高于中标价,则按中标价包干;若施工图审查费财政结算价低于中标价的,则以财政结算为准。
3、完成期限:在采购人提交相关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勘察成果报告审查意见书,提交修改完毕勘察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审查合格书;在采购人提交相关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提交修改完毕施工图设计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④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 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2、响应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①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应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排水)工程;
3、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响应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9月4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亿创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15号愉珑湾(一区)1幢101(临东海岸大道))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钟接收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15号愉珑湾(一区)1幢101(临东海岸大道)。
十一、开标时间:2020年9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15号愉珑湾(一区)1幢101(临东海岸大道)。
十三、公告期限: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168号国瑞信息大厦一楼
采购人联系人:林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8652922
采购单位传真:0754-8865292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亿创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15号愉珑湾(一区)1幢101(临东海岸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686330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92666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
广东华亿创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9月4日 |